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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度77779193永利集团冬季小学期名师课堂之法理学专题 课堂心得2
2010年01月25日 08:45 77779193永利集团  点击:[]

冬季小学期的第四天,来自中央党校的张恒山教授继续为我们讲授法理学专题。

法理这门学科,本身是很枯燥无味的,但是被张教授这么一讲解,就不仅变得生动有趣,而且还不失这门学科的深度。让我不得不赞叹张教授真是有大家风范啊!在他的课堂上,我们既能感受到知识的魅力,又能感觉到张教授的个人风采。法理学所涉及的知识众多,不仅仅包括法学,还涉及到哲学、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这就要求讲授法理学的老师具有极其丰富的知识,张教授就是一个学富五车、能将各类知识融会贯通的的老师。

张教授今天主要为我们讲了两个问题,一是法律规则的历史来源,二是法律规则的现实来源。

张教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法律规则的历史来源,首先分析了几种法律来源论,其次讲解了契约立法的几种实例,最后讲授了统治阶级意志论的缺陷。对于统治阶级意志论的缺陷,张教授提出了两点看法:

第一,统治阶级意志论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作的法本质定义。此观点一出,让我们觉得有点不知所以然。在我们的观念里,法即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可是,张教授却认为统治阶级意志论不是法的本质定义,也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法所下的本质定义。这与我们的惯性思维有着很大的冲突。我想,一时半会要去把这一观点理解透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就需要我们认认真真的去探讨研究。

第二,统治阶级意志论不利于中国当代的法治建设。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比较好理解。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确实难以划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没有办法划分这两个阶级,那么我们就谈不上统治与被统治的问题啦!有人可能会认为当今的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统治阶级,那么我就要问,全中国人都是人民,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统治阶级呢?不管答案是什么,我们都会发现结论是非常荒谬的。如果都是统治阶级,那么谁来当被统治阶级呢?都没有了被统治阶级,就谈不上统治与被统治了。如果不都是统治阶级,那么我要问是不是在当今社会中人民也分三六九等啊?实质上我们都能知道人民都具有平等的地位。这就可以推论出前提的不真实性。

在讲授法律规则的现实来源时,张教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一关于国家机关立法,二关于法官造法与代议制下议会立法的关系,三是关于行政立法与代议制下议会立法的关系,四是关于代议立法机制。

在讲授代议立法机制时,我们讨论了到底是一院制好还是两院制好。我们发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采取一院制的国家比采取两院制的国家要多,但是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或大国都采取了两院制的立法机构,而几乎所有的不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一院制的立法机构。在这里我们就不禁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采取一院制或两院制立法形式是否对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有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与思考的问题。西方社会对到底是采取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存在着巨大的分歧,所以我们要对其分出个好坏来,是很有难度的。用老师的话来说,这是一个不解的谜。但是,我觉得不管有多难,这毕竟是一个很有研究价值的问题,将其研究透彻,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会有重大的作用。现代中国需要整合出一种怎样的法律思想,怎样的法律制度,是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发的。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还觉得意犹未尽。希望能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面,能从张教授那里尽可能榨取到更多的知识。在两天的法理学知识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知识的疲乏,跟老师的差距太远太远了,很多他说的东西我都不懂,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就使得我暗下决心,要尽可能多读几本书,尽可能多涉及一些各方各面的知识。总而言之,路还很远很远,我还要很努力很努力。

最后,真心的感谢张教授,感谢他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感谢他让我们接受着知识的洗礼。

2007级5班 李淑兰

201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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