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阳光明媚,那温暖的太阳就如同我们此刻的心情,同学们正用一颗颗暖暖的心继续我们的冬季小学期课程。接着上午日本著名民商学者土桥正老师精彩的讲授,下午又迎来了他为我们带来关于日本公司法的新知识,让我们这些法科学子的眼界又扩大了很多。下面我将介绍土桥正老师讲授的主要内容: 一、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 (一)忠实义务与善管注意义务的关系。土桥正老师首先用忠实义务与善管注意义务二者之间的关系来抛砖引玉,介绍懂事的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土桥正老师向我们介绍了现今日本学界对于二者关系的理论。存在着同质说和异质说两种学说。老师用其深厚的理论知识向我们阐释了美国学者关于异质说解释。异质说指的是在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关系。一种是委任关系,一种是信托关系,正是基于这两种不同关系,才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义务,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善管义务要求董事全力以赴的工作的义务,而忠实义务的本质是要求董事不能以牺牲公司的利益来谋私利。同时,正是基于这两种不同的义务来源,学者才称之为“异质说”。接着老师向我们介绍说如今日本的判例立场是基于同质说。同质说是指在日本民法上的注意义务和《公司法》上的忠实义务都是同一种义务,所以才称之为“同质说”。 (二)“竞业”的含义。从土桥正老师的讲解下我们知道了竞业的含义具体是指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从事与公司营业相同的交易。而判断竞业的原则是董事所从事的行为是否经过董事会决议的法定程序,若经过,则该行为是一种有效的行为,若未经过,则懂事的该行为构成了竞业禁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这里其实有必要去考虑是否构成了实际市场竞争关系。实际市场竞争关系是指董事是否利用公司所有的信息来从事相关业务。 二、董事的监管义务与内部控制 (一)什么事内部控制?土桥正老师先向我们介绍了内部控制的含义。关于内部控制理论在日本的发展从最初的COSO到COSOERM再到如今的日本版COSO,经历一段时间的发展演变。内部控制的本质在于风险控制。 (二)内部控制的构建义务。老师先用银行中存在的风险控制例子,让我们了解到,在公司中也应当有内部控制的构建,接着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在日对公司的划分。在日本公司分为大公司和中小公司量大种,对于大公司来说,构建内部控制是公司的绝对义务,而对于中小公司来说构建内部控制则需要董事会的决议。 (三)违反内部控制构建义务的董事的责任。当董事违反内部控制义务时,其实质上是违反了监督和注意义务,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董事报酬变更。 (一)董事的报酬分类。土桥正老师介绍在日本董事的报酬分为定额报酬、非定额报酬、非金钱报酬这三类。扩展了我们对于这一知识点的了解。 (二)单方削减董事报酬的效果。土桥正老师首先用一个问题即董事与公司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来引发我们对于该议题的司考。其解释说由于董事与公司间签订了委任合同,从而形成了一种委任关系,而董事的报酬金额是属于合同的构成部分,所以对于公司单方削减董事报酬的行为,是无效的。 今天下午土桥正老师为我们带来的新的日本学界的知识让我们深深感到一种求知若渴的心情,老师通过提问题的形式,与我们同学之间进行积极的互动,深深吸引着在场的同学们,让我们在接受新知识的同时,不断地学会去思考问题,让我们了解到作为一个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如何的重要。在此我要深深的感谢土桥正老师以及尽心为同学们翻译的老师,还有我们的77779193永利集团,没有你为我们搭建的平台,我们将失去这一接受新知识的宝贵机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2008级文科实验班 闻婷婷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