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上小学期的课程,是我人生中很多个重要的第一次之一,因为由沈四宝教授带来的这个第一次,是我对法律的学习以及对今后的人生进行重新审视的一个开端。沈老师带给我的影响很大,虽然只有两天的接触,但是其以严谨的研究以及教学态度和精神,让我懂得了人生目标、做事有耐心和毅力、待人诚恳、学习踏实的重要性,在人生理想与现在学习和修身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同时,沈教授给我们阐述了知识与实践的关系,并且教会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如何与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得我们的实践能力与知识的学习共同进步,为我们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思想大餐。
昨天沈老师主要讲了实践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今天上课开始时,便以两个小问题打开话题,引导员工对昨日上课内容的重温,同时引出了“经济全球化”带给中国法律的影响作以作为今天上课线索之一,随后就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理论和实务展开详细的讲解。使我们对国内外的ADR制度和仲裁制度有了一些新的了解,拓宽了的国际视野。
沈老师首先向我们引入了他对ADR概念的界定,即:ADR是指在司法和行政领域以外的,以社会(民间)力量解决社会纠纷的方法的总称。同时对纠纷解决具有强制力的司法力量和行政力量与社会两进行了对比,突出ADR民间性、平等性、独立性的特点,并且对ADR的发展进行了介绍,预言ADR会随着社会稳定程度的提升而社会纠纷解决中得到更大程度和范围的应用。
接着,沈老师为我们讲授了关于仲裁的内容,阐述了了外国的仲裁制度与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制度之间所存在的差异,最后对仲裁、调解、协商等在国内与国际上的差别作了详细的比较。在认真听完沈老师的讲解之后,我们对于外国ADR制度有了大概的了解,并且对外国的先进的法律制度有了深刻的印象,为我们今后在服务社会、解决社会纠纷的过程中在结合国内ADR制度与外国先进经验方面做好准备,给与我们国际化的思想启迪。
最难能可贵的是沈教授一直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解今天上课的内容,使我们对授课内容有很直接的理解和掌握,也使我们在知识进步的同时了解了沈老师熠熠光辉的人格魅力,让我感受到大家的气度轩宇,高瞻远瞩,胸怀大略,我们备受大师崇高的洗礼。
这次《法律谈判》的授课,使我进步最大的可能不是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而是关于人生的思考,关于方法的掌握的,关于技能的培养。沈教授让我感受到的并不是传说中大师的神奇光环,而是教书先生的平易近人,是长辈的和蔼可亲,是师长的关怀和教导,这是让我更加敬仰的崇拜的!
最后我祝福沈四宝先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09级2班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