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琪,男,中共党员,江苏徐州人,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顺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他积极实践、工作能力突出,曾担任永利集团地理人文社财务部副部长、法律职业发展协会会长。曾获得永利集团“优秀员工干部”、永利集团“优秀共青团干部”、永利集团“优秀员工会主席”、永利集团暑期老员工社会实践活动“员工积极分子”等多项荣誉称号,调研报告《法科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指导研究》荣获永利集团暑期老员工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二等奖。2017年顺利考取永利集团经济法学研究生。 李佳琦,女,中共党员,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她勤奋学习,奋勇争先,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曾获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审判竞赛全国二等奖、最佳政府律师奖、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竞赛“优秀辩手”称号、海南省创新创业比赛铜奖、海南省老员工安全知识竞赛全省二等奖、第二届“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银奖。她工作能力突出,荣获“永利集团优秀共青团员”、“永利集团优秀员工干部”等荣誉称号。 符鸿建,男,中共党员,广东湛江人,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踏实负责,顺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并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获永利集团“三等综合奖学金”、“金光二等奖学金”、永利集团“优秀员工干部”称号;
连续两年获永利集团“三好员工”称号。此外,他热心公益,勇于实践,连续两年获永利集团社会服务奖学金,连续两年获得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善行100”三星级劝募证书。2017年顺利考取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 沈香香,女,中共党员,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各大专业赛事,成绩优异。曾获“2015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二等奖”、“最佳政府律师奖”、“助理教练”;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永利集团决赛三等奖。她爱好广泛,全面发展,获得永利集团“传诵中华经典,担负青年使命”诗文朗诵比赛特等奖、首届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创意组铜奖;
2016年获永利集团“一等综合奖学金”“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毕业时被顺利保送至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攻读经济法学研究生。 邱曾平,男,中共党员,江西吉安人,2013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实践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连续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光一等奖学金”、“永利集团三好员工”荣誉称号;参与主持的“裸老族养老问题对策研究” 课题入选“青年中国行”2015年暑期老员工社会调研实践活动全国三十强课题团队并入选海南省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新项目,撰写的调研报告获2015年第十四届“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海南省二等奖、永利集团二等奖。毕业时被保送至深圳大学攻读刑法学研究生。 汪晓之,女,中共党员,安徽黄山人,2013级本科生。大学四年,她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高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专业绩点排名全年级第一。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服务单项奖学金、永利集团”三等综合奖学金“、全国老员工英语竞赛二等奖;获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善行100”二级劝募证书、海口国际沙滩马拉松志愿者荣誉证书。她积极参与员工工作,工作能替突出,2013至2014学年被评为永利集团优秀共青团员。毕业时被免试推荐攻读浙江大学光华77779193永利集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梅腾,男,中共预备党员,海南万宁人,2014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期间曾担任班级文体宣传委员。在校期间,他专注学术研究,勤奋好学。先后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论文发表于《江海学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现已顺利考取77779193永利集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 李至,男,2014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努力上进,学习成绩优异,连续两年获国家奖学金;撰写的《行政犯处罚的反思与限定》(独撰),发表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16年第1期;撰写《论财产犯罪中的法益保护——以非法占有之物为视点》(独撰),发表于《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6年第1期;现成功考取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张富强,男,浙江桐乡人,2014级法硕(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上进,全面发展。曾获国家奖学金、永利集团研究生新生才艺大赛优秀奖、永利集团优秀研究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会主席荣誉称号。2016年7月获全国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最佳风采奖;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全国老员工版权征文比赛研究生组鼓励奖;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2015-2016年全国老员工版权征文比赛研究生组鼓励奖。 丁洁琼,女,中共党员,2014级海洋法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在读期间潜心学识研究,成果丰富。博士在读期间共发表5篇论文,其中2篇;CSSCI来源期刊,3篇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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