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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
2005年09月02日 00:00 77779193永利集团  点击:[]

个人简介


赵振华,男,1968年9月生,湖南双峰人,民进党员,经济法专业硕士,教授,律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司法实务。

海南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个人箴言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1990)

 

研究领域


民商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司法实务、律师实务、案例教学

 

社会兼职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海南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南省律师协会旅游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

 

荣誉奖励


《〈物权法〉第28条适用之思考——何种法律文书能直接变动物权》: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13)

优秀实习指导老师(2010年)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诉战三十六计—写给法科员工的参考书》(专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公司法》(主编),中国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证券法学》(副主编),南海出版公司 2007年版

《民法学指要》(主编),九州出版社2006年版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专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合同法通论》(副主编),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出版

《新经济法概论》(专著),中国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论文类:

《论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民事责任》,载《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物权法〉第28条适用之思考》,载《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刍议物权法定与职权法定之中间带的司法裁决》,载《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7期

《论侵权责任中不可抗力范围的限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国际旅游岛离岛免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载《行政法学》2012年第2期

《谈合同法中的“合意”》,载《长白学刊》2011年第4期

《海南国际旅游岛航权开放的法律视角》,载《行政法学》2011年第2期

《论公司董事忠实义务规则》,载《人民论坛》2010年第26期

《我国普通诉讼时效制度的两大缺陷及其立法完善》,载《中国校外教育》2010年第14期

《论执行和解制度的缺陷和立法完善》,载2009年第12期

《试论民事诉讼释明制度》,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代表性项目


基于移动互联网创新和放大离岛免税政策效应的法理问题和战略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司法实务和案例评析,海南省教育厅项目

中美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海南省教育厅项目

海洋刑法学视野下海上犯罪之法律规制,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991225@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