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蔡唱, 女,1972年生于湖南浏阳,77779193永利集团教授,民商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77779193永利集团访问学者。
学术兼职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湖南工程法学会副会长。
实践兼职
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长沙市委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市仲裁委仲裁员。
工作经历
1.1994年——2007年,于湖南商学院任教,2004年7月晋升为副教授。
2.2007年至2018年,于湖南大学77779193永利集团任教,2013年晋升为教授。
3.2011年——2012年5月,于美国华盛顿大学77779193永利集团作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
4.2018年——2019年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挂职
5.2019年——于77779193永利集团任教。
主持课题
1.主持: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民法典中个人信息体系化保护研究》,课题编号(17YBA072)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则实施问题研究》,课题编号(11CFX018)
3.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课题编号(08JC820012)
4.主持:侵害商标权判定标准研究,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到账经费4.5万。
3.主持:《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湘哲社领字[2006]02号,06ZC56
4.主持:《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湖南省社科联项目2012。
5.湖南省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债权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2017年。
学术著作
1.独著:《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独著:《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发表主要学术论文
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了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CSSCI收录十余篇。主要有:
1.《公序良俗在我国的司法适用研究》,载《中国法学》(CSSCI源刊、权威期刊)2016年第6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人身权裁判研究》,载《时代法学》2018年第3期。
2.《婚姻法解释二补充规定之述评》,载于《岳麓法律评论》2017年年刊。
3.《论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举证责任分配》,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SSCI源刊)2016年第4期。
4.《卓越法律人才侵权责任法课程教学改革》,载《大学教育科学》(CSSCI源刊)2015年第2期。
5.《侵权责任法36条适用中表达自由的保护》,载《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CSSCI源刊)2015年第5期。
6.《< 侵权责任法>第36条实施中表达自由与人格权保护冲突之解决》,载《岳麓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
7.《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商研究》(CSSCI源刊)2013年第2期。
8.《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哲学基础》,载于《法学杂志》(CSSCI源刊),2009年第1期。
9.《不作为侵权行为与作为侵权行为的边界》,载于《学术界》(CSSCI源刊),2009年第1期。
10.《先行行为导致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载于《湖南大学学报》(CSSCI源刊),2009年第1期。
11.《一般危险责任理论与不作为侵权行为》,载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源刊),2008年第6期。
12.《不作为侵权行为的发展趋势》,载于《法学评论》(CSSCI源刊),2008年第1期。
13.Elements of Omission in Tort, China Legal Science,(CSSCI源刊)2007.
14.《论旁观者的不作为侵权行为——以民事救助义务的确立为视角》,载于《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SSCI源刊)2007年第2期。
15.《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要素和定义》,载于《湖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16.《因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所致反射损害研究-兼评我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载于《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期。
17.《论消费信用权的法律保护》,载于《消费经济》(CSSCI源刊),2004年第5期。
权威报纸发表论文
1.论文《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发表于《人民日报》(理论版),2010年1月15日。
2.论文《为扩大内需提供法律支撑》发表于《人民日报》(理论版),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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