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至12日,公司副经理王琦教授带领李昌郁、黄丽环、董昭玲及各组带队老师,前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海口仲裁委员会9家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期中检查。 在检查中,各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老师一致认为,公司毕业生勤奋好学、理论知识扎实、工作主动认真、遵守纪律、吃苦耐劳,并对实习时间、实习管理及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等方面提出很好的建议。 王琦副经理对实习单位为公司毕业生提供的优越实习条件表示感谢!他勉励实习生要珍惜宝贵的实习机会,积极主动,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安排,在工作之余根据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搜集资料,提高实习质量。同时,他也建议各实习单位从严要求实习生,适当加大工作量,安排撰写法律文书、参加庭审活动等实质性工作,客观严格地做出实习鉴定,共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座谈
在龙华区人民法院合影
在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