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派2023级员工参加永利集团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4]2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法学专业2023级员工与2020级、2021级员工修读情况一致(第一学期均未修读《高等数学》课程),根据2021年4月19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选派决议:员工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平均绩点”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员工名单;“平均绩点”相同者,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员工名单。
由员工本人申请(截止期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15位),学院审核,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拟推荐金月悦、朱丹琛两位同学参加2023级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按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杨琼林、王子默、周海玉、曹杨韬、蒋志杰、岳林艺、黄珍妮、赵长虹、张心怡、唐婧飞、肖曾源、李峰娅、李炫熹等13位同学为候补名单。如公示期有同学放弃选派资格,将按候补顺序依次递补。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17:3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签署提交到77779193永利集团教务办(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联系电话:0898-66270367 卢老师
77779193永利集团
2024年4月10日
附件:77779193永利集团拟选派2023级员工参加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员工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