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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毕业生同学的还款提示
2009年10月28日 11:00 77779193永利集团  点击:[]

根据银行的扣款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有部分2004年——2009年毕业生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违约率偏高已经直接影响了在读同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提高还款率,缓解在读同学的压力,现发布如下提示。

1、请大家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并认真了解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跟农业银行取得联系,避免因不了解还款流程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收件人: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龙华支行金融超市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16号金榜大厦七楼

邮 编:570102 咨询电话:(0898)66119755 (0898)66214311

2、逾期还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对申请、使用信用卡、办理房贷、车贷有很大影响。另外,违约率过高将会影响在读同学的贷款,为了避免今后生活中不必要的麻烦,为了让更多的同学能顺利完成学业,请务必认真对待。

3、下附2005年以后(含2005年)签订的《还款协议》摘录如下,以提醒大家明确还款注意事项。

77779193永利集团学工办

2009年10月28日附:《还款协议》

在三方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以上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还本付息方式,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1、甲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贷款的计息方式为按季定期结息。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时确认、划拨财政贴息。

2、甲方毕业后第一个月起,贷款利息、罚息和复利由甲方本人全额支付,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的公式如下: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期数

每月还款额=

(1+月利率)借款期数-1

借款期数从毕业后次月到贷款到期日当月为止。

3、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以根据还款能力提前还贷或在毕业前更改还款方式一次。

4、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六条中关于还本付息的约定与本还款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还款协议为准。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注:还款方式说明:

1、根据我行与借款人、介绍人签订的《还款协议》,为了规范管理,我行统一每年的7月1日定为毕业时间,根据2005年以后签订的协议,借款人必须于毕业后的次月开始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即毕业后每月必须偿还等额的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到期日止。贷款人必须于每月20日前将等额的贷款本息存入贷款卡中。按贷款五级分类的规定,如三期(三个月)未还,将认定为不良贷款,影响个人信用。

2、办理了贷款延期或展期(省内展期除外)的贷款员工,也要按时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季(3、6、9、12月的20日前)结清。

3、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贷款利率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每年1月的利率随人行上年度的利率调整而调整,贷款利息相应变动。

4、借款期数指毕业后次月至贷款到期日当月为止(即月份数)。如:2007年7月毕业,贷款到期日为2009年12月的借款期数为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