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派2020级员工参加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1]3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法学专业2020级员工第一学期未修读《高等数学》课程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员工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平均绩点”由高至低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员工名单;“平均绩点”相同者,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员工名单。
经员工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郑瑶瑶、仲思静、孔文欣三位同学上报学校参加2020级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签署提交到77779193永利集团教务办(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联系电话:0898-66270367卢老师、潘老师
77779193永利集团
2021年4月19日
附件:77779193永利集团拟选派2020级员工参加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员工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