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成员学习心得(许瑾)
    2014年06月23日 17:51

学习心得

第七组 许瑾20111301310039

恍惚之间,白驹过隙。

为期一个学期的的诊所学习已至尾声。

我努力回忆着几个月来的点点滴滴,在这里敲下了这篇总结。

诊所有两种学习模式。一种在课堂之内,另一种却走出了象牙塔。

课堂之内,每一位老师传授与我们的知识和技巧都是在普通本科课程中难以接触到的,那都是些摸爬滚打逐渐积累而出的经验。其实每一个要点背后可能都有着老师曾经吃过的亏洒过的汗。简单的言辞之后,那都是他们曾走过的路看过的书听过的事。如果能记住这些,那么未来从事这一职业,至少也能避开些陷阱少走些弯路。感激诊所,也感激每一位老师。能让我们在本科的员工时代学习到这些东西,这本来就是老师们额外的馈赠。

所谓学以致用。诊所给了我们一半身子走出象牙塔的机会。社会这个大课堂所能教给我们的永远会比教室要多的多。说实话,此时的我已忘记了自己第一次接待当事人的情形,也忘记了首次接到的咨询电话。只模糊的记起第一次接待的来访是一对从北京过来的老夫妇,就买房子的定金和一个无良卖家的纠纷牵扯。那个案子我们没有接,因为在请教老师后给出了诉讼之外更好的方案。其实往往,诉讼是最后的选择,是在法律许可之内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几次的值班中,我们小组接到过不少来访和电话咨询,大概最多的便是侵权案件,一些比较琐碎比较小的案件。刑事咨询接到过一次。出庭代理过一次。如此说来还算是不虚此行。我从来都认为自己是实践能力较强的人,但是真正做时还是免不了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绝知此事要躬行”。每每翻遍法条上网搜索,有一部分咨询是能自行解决的,还有一些都是诉诸于老师的帮助,涉及到实务自己还是差的太远,生怕自以为是给了当事人错误的解答。

关于案件的代理。我们组代理过一个很小的侵权案件。其实过程很短暂,因为当事人来找我们的时候,上诉状早已提交,二审开庭通知书都已下达了,距离开庭不过一两周的时间。我急匆匆的消化完案情,和小伙伴奔赴法院提交了新证据。当时的我深知自己的浅薄,怀着一种初学者心态,认真且努力的准备着。我粗略的浏览完了北大法宝上所有的人身侵权的案例,几乎查遍了所有相关的法条,试图从那些繁杂的案子中寻找可以互通利用之处。然后去图书馆泡了一晚上看了十多本相关书籍然后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写完了一篇长达四千多字的代理词,改了又改,看似冗长却又觉无处增减。如此,写完之后还是内心忐忑。直到拿给老师指导得到了肯定和修改意见才安下心来。这样,我本以为对这个案子已掌控了大概。却是在当开庭伊始,狡猾的对方律师拿出那份根本没有事先提交的答辩状递给我时,粗略读罢,还是有些不能淡定。尽管我早知如此。被上诉方的律师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的点,而我只能心思急转临场发挥。我曾自以为准备工作已然相当充分,待到阵前方知自己尚为稚嫩。准备工作怎样也不为多。尤其是本身实力尚弱。说实话我们这个当事人着实令人有些头疼,具体情况不再多言,但从此我深信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要对付敌方,还要应付好己方当事人。

在未接触到诊所之时,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在毕业之前以如此稚嫩的年纪代理案件,能站上严肃的法庭与专业律师当堂辩论。虽然真正开庭那天也没有太大的激动,但毕竟是人生中不可重来的首次经历。为了庭审而准备的那段过程,更是人生的一笔财富。也许因为时间的仓促而看似辛苦,但最令人怀念的便是那种全身心投入踏实认真不计付出的境界。正如踏进大学的孩子似乎对备战高考的岁月相当怀念一样。当然,说实话,我真心觉得自己的努力还不够。准备工作仍是不够充分。庭审回来后,我就不断地在心里问自己,“其实还可以做到更好的,不是吗?”虽然这和时间的仓促以及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匮乏也是有关系的,但是下次,我必将更加努力。前方,路还很远,还有很多等着我们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态度决定高度,而成功只留给有准备的人。作为一名代理人,肩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当事人,也为自己。

诊所教给了我们很多东西,却还须日后在实践中慢慢回味和感悟,方能融会贯通。

及至此,这篇看似毫无章法实则也相当散乱的总结便要随着在诊所学习的日子一同结束了。其实还有很多的念想,就不一一叙述了。

愿世界如童话,愿法律被信仰。纵使现实无情倾轧,我们也将一步一步挣扎,为公平正义,同样也为糊口养家。

谨以此文,纪念这段特殊的学习经历,纪念自己十九岁第一次站上法庭的青葱岁月和年少无知。